教学目标:
1.2010年新课标《考试大纲》对本考点的要求是:语言表达简明、连贯、得体,准确、鲜明、生动。能力层级为E级(表达应用)。
“简明”即语言简要明白,使对方能够明白无误地理解,不会产生歧义。“连贯”是指语言的表达,要注意句与句之间的组合与衔接,做到话题统一,句序合理,衔接和呼应自然。“得体”指能够根据交际的语境恰当地使用语言,体现语境和语体的要求。新增的“语言表达准确、鲜明、生动”,真正体现了新课标中的“注重能力考查”这一点。“准确”比较容易理解,而“鲜明”“生动”这两点的具体表现其实就是“文采”,也就是说它们会渗透在“语言运用”“阅读理解”“写作”所有试题中,即主观试题的解答不单是要求准确,还要重视语言表达的逻辑与文采。 “准确、鲜明、生动”既是语言表达的要求,也是语言表达的效果,连同“简明、连贯、得体”有力地说明了本考点考查的综合性。